自配料禁售引爭議!代加工廠或受沖擊,政策落地仍面臨多重困難
時間:2021-11-10 09:09:15
發布:小編
閱讀:
摘要:4月16日,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發布通知,對《養殖者自行配制飼料有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公開征求意見。
早在2019年7月10日農業農村部出臺的第194號公告就直接對飼料端提出禁抗要求,現在《規定》公開征求意見意味著對養殖場也納入禁抗行列。從飼料端到養殖端進一步全方位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為無抗時代的到來做全方面準備。但該《規定》的出臺,目前卻在業內引發激烈討論。
自配料新規征求意見發布!自配料外銷與反芻飼料規定存爭議
征求意見有兩大爭議點
自配料在養殖業歷史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豬場實現飼料自產自用的同時,另一方面卻有豬場逃脫監管隨意在自配料添加促生長的一些藥物且外銷,造成促生長計量超標現象普遍,對全面推進無抗更是阻礙巨大。
針對目前行業現狀,此次《規定》針對自配料豬場共提出14條征集意見,從自配料的使用、銷售等多方面提出具體指導意見。農財寶典新牧網記者第一時間向專家、豬場、飼料廠各方咨詢意見,從各方反饋來看,主要有兩點爭議:
爭議一:《規定》第三條要求養殖者不得對外提供其生產的自配料,不得以代加工、租賃設施設備等方式對外提供飼料產品或配制服務。
業內認為,該條規定未考慮自配料廠現實情況。“這要從自配料廠生產模式來講,目前豬場擁有自配料廠的主要有兩種經營模式。”永盛集團副總經理張超峰介紹到,由于自建飼料廠成本較高、投入較大,一些規模豬場(1000頭母豬規模左右)選擇與豬場或飼料廠合伙建設,一方面可以實現飼料自產自用,另一方面可通過外售攤薄成本,這種模式在業內較多。第二種主要是規模較大(4000頭母豬左右)的豬場,通過自建自配料廠以減少運輸成本保障飼料品質,尤其在非瘟后,一般不對外銷售。”
業內認為,一般豬場與正規飼料廠合建的自配料廠存在問題不大,第三條規定重點監管的是無牌無證的普通規模自配料廠。但主要問題在于,很多自配料豬場政府很難監管到位,飼料外銷很容易實現,而《規定》征求意見上并沒有從根本上考慮這個問題,所以政策的制定還要考慮現實情況。
爭議二:《規定》第10條要求,用于生產反芻動物自配料的設施設備不得與其他動物自配料生產設施設備共用。反芻動物飼料不得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動物源性成分。
業內某著名專家表示,針對這條法規有以下2個問題值得商榷:
1、該條法規管轄的是“飼料成分”而不是“設備”。顯然,這有‘越權”、“超范圍”管理的嫌疑,要求“成分”界限是在職權范圍之內,但要求設備,顯然帶來一定的傷害。例如,養牛和養豬,粉碎機可以是通用的,要分開的可能只是“攪拌機、混合設備”,這無形中會給執法、生產帶來誤解和誤會。
2、貝殼粉、蚯蚓粉、蠶沙,也屬于“動物源性”范疇,規定中只允許“奶”源性,顯然不科學,直接限定不允許的飼料原料或“源性”,才更具體,這樣只考慮“犢牛代乳”,又有“一刀切”的嫌疑,顯然缺乏“規定是為了安全的同時,更有利于生產”的初衷。
禁止外銷對代加工廠或造成沖擊
某業內人士向記者反饋道:“我們這里好多打著自配料的招牌賣飼料,而且設備簡單,排放超標,環保設施與化驗設備基本沒有,質量無法保障。而私自亂加藥物違法成本低,飼料低價競爭又搞得周邊合法飼料廠非常頭疼,而現實也根本無法監管。”
此次征求意見稿就對此特別提出要求,“養殖者不得對外提供其生產的自配料,不得以代加工、租賃設施設備等方式對外提供飼料產品或配制服務。”這樣一來,正規飼料廠權益能夠得到保障。某大型飼料企業大區負責人李強(化名)更是對記者講到,可以說大家都平等了,終于可以站在同一條起跑線競爭了。
“一方面很多自配料廠沒相關證件許可無法監管,另一方面存在隨意添加添加劑的行為,飼料產品不一定符合質量標準。”惠州廣豐農牧有限公司銷售經理葉添福對《規定》出臺表示非常支持。
同時《規定》提到,養殖者不得委托飼料生產企業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生產含有獸藥(我部公布的可在商品飼料和養殖過程中使用的抗球蟲和中藥類獸藥除外)的飼料產品;質量安全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在養殖中使用;不得在自配料中超出適用動物范圍和最高限量使用飼料添加劑;嚴禁在自配料中添加禁用藥物、禁用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政策如何落地仍是難題
在《規定》發布的征求意見中,規范的飼料企業多表示贊同,但對于部分自配料廠而言,卻并不認可。海南某自配料養殖場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這個政策不適應當前鼓勵養豬業發展,長遠來看是弊大于利。”該負責人認為,該政策對禁抗來說有用,但目前完全禁抗不現實,就算在飼料中不添加抗生素,養殖戶從水里加也是可以的,仍舊存在監管漏洞的,同時給使用自配料的豬場生產增加一定的飼料成本。”
所以綜合來看,政策的落地問題是大家一致關心的。張超峰認為,“如果政府監管不到位,想要執行政策,這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同時他講到,目前國家出臺的政策都是“讓做什么”,但沒告訴“怎么做?”尤其面對禁抗這一話題,很多養殖從業者根本無處下手。他建議國家可以參照以往經驗,可通過探索建設無抗養殖示范場等方式,宣傳帶動引導,從而逐步推動無抗進行。
華南農業大學馮定遠也講到,自配料短期內很難做到禁止外銷,政策執行層面有一定的監管難度,政策落地還是取決于國家投入資源與力度。
李強講到,如果未來《規定》出臺,飼料市場將會朝更好方向發展,不過飼料企業會出現強者恒強弱者消亡的兩級分化現象。有配套服務的企業會慢慢好起來,但也涉及到費用問題,至少從銷售模式上會慢慢改變。行業內資源會加快整合,可能會出現上下游聯合、并購,銷售人員專業化等模式。